新野生动物保护法:人工养殖虎骨犀牛角禁入药
新京报快讯 历经三审,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据新法,虎骨、犀牛角等人工养殖的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禁止应用于中医药领域。
虎园养殖的老虎自然死亡后,是否可以应用于中医药领域?本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人工养殖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药用资格问题,是争论焦点之一。
分组审议时,李飞、丛斌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提出,目前,我国的人工繁育老虎的技术已经成熟,可是在一些养殖基地里,自然死亡的老虎长期冻在冰箱里, 十几年没有使用,每年保管费用达百万元。他们建议,“区别对待”人工养殖的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以养殖基地的老虎为例,自然死亡的老虎可以走国家中药材利用 的渠道,“该使用的时候就要使用”。
不过,也有委员持相反观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分组审议时就表示,现在中国华南虎已经基本 绝迹,东北虎也已经很少,在这种情况下把老虎通过人工饲养引入药物生产,甚至引入食物链,形象非常不好,“我们的食物来源非常丰富,虎骨药用价值也是有 限。有些来自动物,具有较明确药用价值的天然产物也可以人工合成,比如麝香、熊胆中的一些成分”。
立法者出于哪些方面考虑,未放开对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药用限制?
在3日下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总工程师严旬回应新京报记者的提问时说:任何动物都有生老病死,合法人工养殖的老虎包括虎 皮、虎骨都是合法的资产。可是,虽然是合法的资产,人工养殖的虎骨也禁止应用到医药领域。为何如此呢?“国务院有规定,1993年下发了一个通知,禁止将 虎骨和犀牛角列入中药”,他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中医中药药品管理方面的规定,对这些物种及其产品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由于国务院1993年下发的通知目前依然有效,而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依据国务院的“目录”,对重点野生动物的药用问题进行管理,因此,人工养殖的虎骨、犀牛角等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仍禁止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