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精锐力量 保持高压态势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0.12.2014  12:54

为延续“雷霆行动”创造的良好执法环境,进一步扩大监察执法成果,深圳市自11月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监察执法小分队专项行动。小分队共分五组,分别对宝安区、龙岗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的排污企业进行突击执法监察。

各小分队共出动209人次,检查各类企业80余家,有力地打击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此次“雷霆行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建厂时间较早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老化,管网复杂、标识不清;二是部分厂区雨水沟内重金属污染指标检测异常,涉嫌偷排;三是部分综合电镀厂实际生产污水排放量超过环评审批规定;四是部分企业生产污水排放量与重金属污泥转移量不匹配,涉嫌偷排废水或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其中,深圳市民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压泥池中设置暗管,废水直排雨水沟;深圳市富迪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地面水溢流进入雨水沟外排,现场测试PH、镍、铜指标异常。上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资料已移交属地环保主管部门跟踪处理。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委领导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刘忠朴主任亲自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小分队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遵守采样、取证要求。分管委领导李水生副主任亲自带队,深入执法一线参与现场检查;二是人员组成保障有力,各级环境监察部门积极配合。小分队集中了全市环境执法精锐力量,以市环境监察支队为主要架构,抽调市水源办、宝安、龙岗环保水务局、坪山、光明新区城建局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宝安区、龙岗区监测站的业务骨干组成五个环境监察小分队,确保执法、取证、采样等各环节严谨、规范;三是检查重点突出、内容明确,做到有的放矢。行动以核实环评批复、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监察核心内容,重点检查综合电镀厂、“厂中厂”等涉重金属排污企业。通过对监察对象的沉淀池、回调池、总排口出口废水分别采样分析(现场检测电导率),对比水质是否存在不合理差异以及核算污水排放量和污泥产生量是否匹配等手段,对排污企业的守法情况进行研判。一旦发现有效线索,则立即通知属地环保监管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四是行动方式灵活机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小分队灵活性和机动性,不固定监察对象,不固定检查时间(每次行动开展前临时通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行动方式上采取区域交叉检查,市区交叉检查等方式,有效避免“人情执法”、“关系执法”。行动时间上以夜间和节假日为主,突出突击检查的特点,使环境违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无从防备,体现出打击环境违法“快、准、狠”的特点,对环境违法企业更具有震慑性。

监察执法小分队的建立是一次突破常规的尝试,是一次监察执法的创新。不但为深圳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还对基层监察执法工作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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