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提高参保聋儿医疗保障水平 人工耳蜗植入可获2万资助

01.12.2015  02:06
指定评估、治疗医疗机构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附一医院、汕大医附二医院。

    据《汕头特区晚报》消息,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听障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医疗保障水平,参保儿童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材料及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由市残联再按每例2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据了解,适应人群为:本市7周岁以下参保聋儿(含其母亲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度新生婴儿)或7-17岁语后聋参保患者,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经指定评估医疗机构耳科专科医生筛查,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但未纳入国家资助者。上述适应人群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人工耳蜗材料费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为15万元。限额内的人工耳蜗材料费及植入手术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据悉,指定评估、治疗医疗机构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附一医院、汕大医附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