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10.11.2016  21:32

  中新网广州11月9日电 (许青青 张玉哲)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新“联动机制”优化了启动条件、缩短了资金发放时限、明确了资金来源,将能更加有效地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据介绍,自2012年以来,广东省CPI涨幅连续4年处于3%以内的低位温和上涨区间,同时食品类价格涨幅也稳中趋缓,与原来联动机制设置的启动条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对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启动方式等进行修订调整,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完善后的新机制规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和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达到其中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代表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粮食、肉类、鲜菜等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均可得到体现。

  同时,联动机制启动的考量周期从“连续3个月”缩短为“单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由“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而且要求在相关指数公布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发放到位,时效性大幅提高,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新机制还进一步明确了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预算提前安排,在制度上给予了充分保障。

  据悉,广东省自2011年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全省已累计向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近300万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5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