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高温津贴需要"清凉思维"
夏季高温期来临,人社部等四部门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记者注意到,自6、7月份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的高温津贴进入发放期。但是,有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7月4日中国新闻网)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然而,在已有标准的省份中,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这样的现象,让人感伤,高温津贴为何不能与时俱进?
10年前,一百元钱可以买多少降温东西,今天,一百元钱可以买多少降温东西,老百姓都知道。但是,为啥我们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不能制定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的新标准呢?为什么我们的高温津贴就不能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呢?笔者认为,很大原因是因为高温津贴的背后有一种“低温思维”,所谓“低温思维”就是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在涉及到面向普通基层劳动者权益保障提高的时候十分的“谨小慎微”,或者说,情感低温,没有热度。一方面,这会牵扯到大批资金的落实,谁也不愿意蹚水,其实,就是不作为;另一方面,我们的制度法规落实缺乏强力监督,缺少责任追究,所以,导致了管理者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或许有人说,你别说与时俱进了,现在,有些地方还没有落实呢,的确如此,现在,一些地方的确出现了高温津贴不落实的情况,这是由于宣传普及不到位,很多人不知道可以领取这项补贴;这是因为相当多的企业单位选择规避这些政策;这是因为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面对这种现状,我们要做的是强化工作,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落实不到位,就停下高温津贴与时俱进的步伐。
高温津贴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关系地方管理者是否真正把以民为本落实到具体细节中的问题,是关系到是否真正尊重劳动者权益的问题。高温津贴不能遭遇低温思维,高温津贴落实必须有管理的“清凉思维”,就是清晰责任,凉出担当,保障劳动者权益。具体而言,必须采取三大措施。首先,将高温津贴等高温劳动保护措施列入《劳动法》,提高其法律效力;之二,强化监管机制,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要明晰监管责任,进行责任追究。之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对于不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没有与时俱进的企业或者地方进行经济处罚,督促其落实。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