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大势所趋 政府莫“闷声发财”
议政严辞·观察 回顾政情,点评政策
上周,清华大学发布了《2014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报告》,东莞在全国289个城市中排名73位,较去年上升86位。但在总分540分的评价值中,东莞仅得237.3分,没有及格,低于汕头、云浮、韶关、清远等非珠三角城市,位列广东第13位。
与东莞雄厚的财政实力和较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上述东莞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的排名显然是偏后的,也与城市的实际发展水平并不相符。2013年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974.2亿元,其中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9亿元,这些钱到底都用在哪里了?用的绩效如何?这些信息的公布是一个现代服务型政府理应向市民详细交代的。然而,在上述报告中,在作为评价核心的“财政报告和数据”部分,东莞仅获得169.8分,在289个城市中名列77位,而在涉及政府性债务、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的“其他相关信息”部分,东莞也没有及格。
同样的遗憾也出现在东莞法院系统的信息公开方面。广东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自今年7月1日起,除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案件外,生效裁判文书一律在生效后7日内在互联网公布。然而,东莞法院方面则表示,由于裁判文书中涉及个人隐私等内容需要经过技术处理,而当前人手不足,所以要达到这一要求“有点难”。案多人少的确是东莞法院存在多年的难题,但一份裁判文书有7天的技术处理时间,这时间还不够充分吗?这说到底是司法系统本身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问题。
正如上周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志安教授在东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中所说的,“信息的公开必成大势所趋”,政府“闷声发大财”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除了体现其依法行政的水平,更是体现其自信和担当。社会公众在大部分政府决策方面是没有干预力的,但不能连知情权都缺失。我们没法左右你们政府要做什么,但起码你们政府做了什么,得让我们知道啊,这要求不过分吧?
南都记者 严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