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行政罚款之弊岂止罚多罚少问题

16.05.2014  22:41


   信息时报5月15日A32版讯 (马志海 南方卫视主持人) 近日,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院受广东省人大法工委委托进行调研,发现省内最低罚款是50元,最高有上千万元。而对罚款的使用没有统一标准,此外一些处罚的“计算规则”也只在内部适用,未向社会公开。有的地方行政机关根本没有制定裁量基准。

  广东各类罚款数额设定是否合理,是罚轻了还是罚重了?回答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被罚的,没有人会嫌罚得少,尤其是涉及居民生活和小微企业经营的罚款,时常激起“揾食艰难”的感叹。而对收罚款的人来说,说其“欲壑难填”有些不中听,但也不见得有啥不妥。就像那个国家级贫困县,83万人的兰考,居然养活着一支400人的专靠罚款过日子的县国土局。这种情况看似极端,但在许多财政吃紧的地方,靠罚款补贴“家用”不足为奇。

  拿广东这次的调查来说,法律有规定,卖淫嫖娼,罚款最高5000元,情节较轻者处500元以下罚款,可在现实执法中,罚款的人几乎都按上限处罚。原因无外乎受利益趋动,“为完成罚款任务”,自然是罚得多多益善。

  对卖淫嫖娼这类行为进行高额罚款,一般不会引致民意反弹。然而这种简单化的顶格处罚方式,在其他方面也普遍存在。比如说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在许多地方早就是顶格处罚。依照平时我对周围人的了解,每天开车的上班族,每年接的罚单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如果交警的心态也如抓嫖警察一样,那就有可能不再把“天下无贼”当理想,而是把贼当鱼养。

  说到养鱼,又有另一种罚款乱象。比如在批发市场,假冒伪劣难绝迹,假如某家商户公开宣称自己的东西全是正牌货,那他可能会第一个倒霉。做买卖的人都知道的一种潜规则是,你若想存活,不在于你做得多么好,而在于你对那些“养鱼”的人来说是否有用。说白了,就是能否以接受罚款的方式孝敬各路神仙。所以如果有人再问为何假冒伪劣难以绝迹,你可以这么回答:那些,都是被养的鱼。

  更可怕的是环保方面的罚款,那可不是养鱼,而是养虎为患了。企业排污行为,可以用交罚款的形式搞定,这就相当于花钱买排污权。某些环保部门开的罚单,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提供给不法企业的贴心服务:只要交了罚款,就可省下大笔治污费用。

  有鉴于此,广东省人大法工委进行罚款的专项调研,真是一件大好事。我们希望,调研下来不是只得出哪些罚款高哪些罚款低的结论,而是从考量权力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入手。习总书记在兰考不是发出了向潜规则开战的信号吗?沿着这个方向看罚款的事儿,就对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