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16.06.2014  09:54

  《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9:00,《广东省信访条例》(下称《条例》)宣传日活动在东城文化中心广场举行。东城街道党委书记陈志伟,东城街道办主任刘学聪,东城街道党委副书记周日佳到场宣传。此次《条例》宣传活动,由市信访局牵头,联合市社保局、市人力资源局、社工组织,为干部群众讲解宣传《条例》细则。

  《广东省信访条例》已于2014年3月27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信访渠道将更加多样。

  民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信访:1、“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http://wsxf.dg.gov.cn进行网上信访;2、通过来信(来信地址: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信访局,邮政编码:523888)进行信访;3、在工作时间通过市长专线电话22219299;4、在手机上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短信(格式可在网上信访大厅查询),发送至10639888769。

  以上途径均可让民众提交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对于网上信访、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都是同样重视、同样处理。处理的结果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