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3倍警力防医闹彰显决心与智慧

17.08.2015  11:11

      中山治理医闹转“事后打击”为“事前防闹” 92.76%的医疗纠纷成功化解

  在“医闹”入刑被热议的当下,已连续3年零医闹的中山市,在创建“无医闹”城市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值得借鉴。

      三年前面对医闹医院无助警察无力
  2015年4月,在中山市人民医院,一名患者因烫伤入院接受植皮治疗。第一次手术很成功,但第二次手术后,患者出现了严重的术后感染并发症,最终不治身亡。家属难以接受这一事实。该市石岐区医调委立即介入,并联同区法律顾问和医疗专家组,通过调阅病历,综合论证、给出了院方在第二次手术中存在次要责任的意见。最终,医患双方接受医调委的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院方给予患者家属20余万元赔偿补助。调解后,医调委还将调解协议递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避免了后续纠纷的发生。
      这仅仅是中山市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成功的案例之一。而在创建无医闹城市之前,中山市的医疗治安环境一度很糟糕。
      2012年第一季度,中山市单城区就发生了5起较大规模的医闹事件,有医闹到诊室脱袜子扒鞋、大哭大闹,在医院门口拉横幅、摆花圈等,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
      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谭培安对记者说。“卫生部门既找市委书记反映也来找我讲,他们还拿着那个医闹如何打砸(医院)的录像片给我看”。
  中山市博爱医院副院长付四毛对那种无助又无力的感觉记忆犹新,“办公室被打砸,医生被围在中间推搡辱骂。
  中山市人民医院院长是个大个子,可是谭培安记得这个“大个子”第一次向他汇报“讲着讲着就讲不下去了,眼泪都流出来了。他说:医闹分子围着我,你们警察也不管,就在那里看着……
  “不是不管,是不敢管。”中山市公安局一名老治安民警告诉记者,过去公安机关普遍认为,医患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又担心提前介入会引发“群体事件”,这个问题敏感而棘手。
       中山市人民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周小雕回忆说,那时医院院长常常被一些医闹分子堵在办公室里。他展示了一本无意中捡到的医闹团队“工作手册”,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的医闹策略让人不寒而栗。

      公安局长抓医闹,让执法“”起来
      一系列医闹事件也引起了中山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中山市市委书记薛晓峰表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渎职。遇到基层矛盾,党委、政府要敢于负责任,敢于硬碰硬。”“打击医闹,压力不能说没有。既不能滥用警力、也不能不作为,重点是‘度'的把握。”
      2012年,谭培安调任公安局长后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医闹”。他在动员大会上立下“军令状”:中山再有医闹,就是我谭培安的失职。只要我失职,就先撤你分局长的职务。在中山的公安系统内部看来,这位作风“强硬”的公安局长是让执法“”起来。
      谭培安在谈到医闹为什么会闹得起来时说:一是(医疗机构)市场化以后,医疗卫生在服务,质量这些方面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看病难看病贵,老百姓有一些意见;第二个医闹过去都认为是单位内部的事情,出现了医闹基本上是医院和患者双方在对峙,没有党委政府的介入;第三,公安部门没有把它看成是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基本都是事后取证处理,每次发生医闹警察都是在现场看着。
      中山市并没有立法权,谭培安也坦承他们在法律、政策上没有任何突破,“只是把现有的吃透用好。”在 “中山市依法治理‘医闹'问题工作资料汇编”中,法律法规渊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文件11份,依次制定的中山市文件12份。为处理医闹、医疗纠纷和创建平安医院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引。并结合实际明确定义了医闹的9种情况,一旦发现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疏导”。
      同时,公安机关变“闹后被动处置”为“主动防患于未然”, 定义医闹的九种情形、明确公安分局局长为责任人,按照医闹人数的3倍警力出警、提前介入、处置。并且,在各医疗机构设置一键式报警、警务室派驻公安警务人员等,执法人员可在一分钟内赶到
      中山市辖古镇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7月19日9时9分,一名男子携带两把菜刀前来医院分诊台闹事,分诊台工作人员立即按响了一键式报警按钮。
  人民医院警务室及警务执法人员1分钟内就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将该男子带到医院投诉接待室进行调解,最终事情得到圆满解决,防止了伤人事件的发生。
  
      出警在于防闹,解决纠纷重点是调解
      对于医闹出警,是否是“滥用警力”?“镇压百姓”? 谭培安不这样认为“医闹是违法行为,不是简单的维权行为……医院把主要精力放到防闹上,大家都不想着怎么好好救治病人,最终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谭培安在接受媒体记者的询问时解释说,这个质疑可以理解,但恰恰是公安的尽早介入,大大节省了警务资源。
医院是重要的内保单位,按相关规定接到报警后,都要立即出警。我们出警有明确指引,强制带离也是依法依规进行,”医闹”与一般的医疗纠纷不同,发生医疗纠纷,通过正常方式和途径协商或申诉解决,警察不会将其带离,还有帮其维权。
  对于“医闹”的出警不是动武,也不是镇压,我们的防闹未然,只是制止违法犯罪,采取的手段也只是强制带离,不是拘留或逮捕,并且强制带离也只是将人带到派出所,要其依法维权,促使纠纷进入依法解决的渠道。
      由于医患调解成效好,目前公安对医疗纠纷的出警人数已经从2012年的3000余警员降到了今年上半年的200人。
在中山的医卫系统,这项做法获得“一边倒”的好评。付四毛是儿科专家,他所在的医院是妇幼医院,这恰是医患纠纷最易发生的专科。付说,过去有的护士给患儿输液,心理压力非常大,“最担心一下没扎好,结果手都在抖。
  付四毛反复提到“安全感”。那患者是否同样有“安全感”?堵住“医闹”后,纠纷找谁说理?
  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邓春林告诉记者,中山市由司法部门牵头,各镇区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80多名人民调解员调处医疗纠纷,大的纠纷必要时进入司法程序,市级层面还从多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法律专家库、医学顾问专家库,为医调委提供智力支持。
  值得一提是,《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2013年6月1日施行后,规定1万元以上赔付的医疗纠纷,不能“私了”,必须通过医调委、司法诉讼或行政调解等第三方来调解。
  一位受访的医院院长说,这项规定让他们“松了一口气”,以前患者家属找医院“谈赔偿”,政府出于“维稳”考虑要求医院“”,这让医院“被架上火山口”又“有苦说不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医闹”的恶性循环如此往复。
   医调委成立3年来,先后共受理医疗纠纷152宗,成功调解141宗,成功率达92.76%。上述途径无法解决时,引导患者家属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各界代表参观古镇医院出院病人回访中心


医患和谐


中山市博爱医院护院队


中山市古镇警务室


中山市平安医院启动会现场 


中山市委书记薛晓峰在义诊现场向群众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