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倒车酿事故,不配合检查还辱骂交警

17.04.2021  05:55

4月15日凌晨,石龙交警大队在石龙头路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1时40分许,执勤队员在对一名涉酒驾驶人员做调查时,见到不远处一台黑色宝马突然急刹并倒车行驶,然后撞上了其后方的一台泥头车。

当执勤队员上前对粤S5***T的驾驶员陈做涉酒驾驶例行检查时,陈某态度恶劣并不停辱骂执勤队员,坐在副驾驶的女性朋友赶紧上前紧紧抱住陈某并试图拉开他。当民警上前警告陈某让其配合公安机关检查时,陈某不仅开始辱骂交警,更扬言要告警察,一旁的女性朋友也开始一同辱骂交警,在民警多次警告和劝阻下二人才停止辱骂。

令民警哭笑不得的是,刚才还气势汹汹、骂骂咧咧的陈某,在医院抽血时竟高呼自己怕见血,一直紧紧地按住自己的眼睛还不停求助执勤队员。

询问得知,后方泥头车司机同意不追究陈某在该起事故中的责任。经检测,陈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42mg/100ml,抽血检验结果为152.69mg/100ml。

据陈某交代,4月14日22时许,陈某在石龙镇某烧烤档与5个朋友食消夜,其间喝了约1.2L的啤酒;15日1时许,陈某驾驶粤S5***T送女性朋友回家,在途经石龙头路时见到前方交警查车,心知自己涉酒驾驶的陈某连忙倒车,不料撞上后方的泥头车,造成车辆损坏并被交警查获。

石龙公安提醒,辱骂警察或可能构成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切勿以身试法!

文字:尹金钟

摄影:石龙警方供图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