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被拒残忍杀害退休夫妇 21岁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曹彦)昨日,市中级法院对梅江区城隍庙命案作出一审宣判,入室杀害两名大学退休老人的被告人李×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76478.31元。
2014年8月27日,梅江区金山城隍庙28号发生了一起退休大学老师夫妇被杀案,警方很快破了案,作案者是年仅21岁的李×英。
2014年春节后,李×英连换三份工作仍不满意,待业在家,但他每天仍在家人面前装成上班的样子,透支了信用卡5000多元无力偿还。因为担心被银行报警立案,他便四处借钱。2014年8月27日17时许,李×英到梅江区金山城隍庙28号,向住在一楼的老邻居李×芳、黄×珍夫妇提出借2500元。没想到李×芳夫妇以经济条件不好为由婉拒了他,还对他说“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借钱,真没用”。李×英觉得自尊心大受打击,他回到三楼的旧居,想到自己工作处处碰壁,经济拮据,而李×芳夫妇有钱却不肯借给他,遂产生了打人发泄的念头。他从三楼房内拿了一把铁锤来到一楼,见黄×珍正在洗碗,便持铁锤朝其头部猛击三四次,致黄×珍当场倒下。李×芳闻声走来,李×英又持铁锤朝李×芳头部猛击四五次,李×芳也被打倒在地。李×英进入房间内出来时见黄×珍扶着桌子想站起来,又冲上去持铁锤朝她头部猛击数次,黄×珍再次被打倒在地。李×英随后扔掉铁锤离开现场。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李×芳、黄×珍夫妇系头部被能挥动的金属质地钝器多次打击造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经司法鉴定,被告人李×英案发时精神症状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被李×英杀害的李×芳是位大学退休教师,已经80岁,其妻黄×珍63岁,也是大学退休职工。两人遇害后第三天,被前来探望的女儿发现并报警。受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英赔偿各项损失共120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英持械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英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