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叫好的东莞小额速裁探索

15.10.2015  19:27

一直以来,东莞两级法院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案多人少”,不仅打官司的老百姓意见大,法官也非常苦闷。本报报道,日前,东莞中级法院的“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首次亮相,该合议庭一天就审理了17宗案件,可谓相当高效。

这是一个相当值得叫好的审判机制改革尝试,因为其深刻把握了当下司法改革的精髓,既保障了案件审理权和判决权的一致性,改变了以往饱受诟病的“审案的人不判案,判案的人不审案”的弊端,实现了审理权和判决权的合二为一,又有利于司法裁判职业化、专业化的塑造,有助于培养一批高度专业化的职业法官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裁判的专业化水平。而专业化程度一旦确保,一方面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另一方面也更容易贯彻立法的意图、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且,新型独立合议庭以担任审判长的资深法官姓名命名,在极大地提升法官尊荣感的同时,也有力地增强了法官的审判责任担当。可以说,在东莞每年巨额数量案件的司法环境下,设立繁简分流机制,用这样一种简易化的审判程序快速解决大量的小额纠纷,相当典型地体现了东莞司法实践可贵的改革精神和担当能力。

事实上,这种现实的小额速裁程序,也是现代司法审判体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出现的制度设计。现代社会中,随着市场 经济 的深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院受理的案件也呈爆发式增长。这其中,虽然有案值标的额成百上千万甚至过亿的案件纠纷,但更多的,其实还是普通公众社会交往中遭遇的小额案件。小额案件案值标的虽小,案情也往往简单,但与公众生计息息相关。许多民众也正是通过小额案件认识了法院,见证了司法,理解了法律和法治。

因此,在案件激增的司法环境下,法院能不能通过一种方便的诉讼程序和方法,迅速解决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小额诉讼案件,是一个国家特别是转型社会的司法制度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之一。也正因为如此,20世纪以来,世界上的大多数法治国家都高度重视小额速裁程序的设计,用来解决各自国家公众间大量小额纠纷。这样的司法实践,也直接催生了最高院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小额速裁试点的改革决策。近年来,包括东莞在内,全国很多城市在小额速裁程序领域已做了很多极富价值的探索。可以说,在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当下,东莞的探索,再次为法院审判制度改革的推进,贡献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