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案狱中开庭微博直播 众网友“旁听”
一名港籍男子被当庭准予假释,旁听者认为假释试点工作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
昨天,东莞中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的张某假释案庭审现场照片。
东莞时间网讯 在高墙之内审案,市民如何“旁听”?东莞中院选择的是“微博直播”。昨日,香港籍罪犯张某假释一案,就是这样进行的。
骗取征地补偿款被判10年
张某是香港居民,今年47岁。从1993年开始,他在惠州承包土地,用于养鱼和栽种果树。2006年,惠州市政府拟对被征地范围内的果树进行补偿,张某承包的土地就在征收范围内。为了骗取补偿款,他隐瞒补种果树的事实,骗取征地补偿款419万。
2009年6月4日,张某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年12月18日起,张某在东莞监狱服刑。因表现良好两次被减刑,总共减刑两年两个月。最近,东莞监狱对张某提请假释。
昨日上午10时30分,市中院在东莞监狱内设置的法庭开庭审理。
东莞监狱方面称,从去年4月1日至今年7月31日,张某共获嘉奖16次,表扬2次,记功奖励1次,还在今年4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鉴于张某一贯以来表现良好,认罪悔罪,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提请对罪犯张某予以假释。
整个庭审过程,东莞中院通过新浪微博进行直播。网上有众多网友“旁听”。法官除了对张某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调查,还对他有无再犯罪危险及对出去之后居住的社区有无不良影响进行调查。
而监狱方面,也给张某进行了心理测试,测试包括13项内容,结果与张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相符。
张某的妻子也来到法庭。她说全家都盼着张某早日出去和大家生活在一起。家里有出租屋,也种地,基本生活没问题,她也会关照张某,并督促张某遵纪守法。
表现良好,裁定当场准予假释
与此同时,张某骗取的419万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法院判处的罚金也已履行完毕。而惠州市惠城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张某在该地居住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实施“非监禁刑罚”,社会危害性不大,其妻子及兄弟都愿意进行监督帮教,如张某获准假释,可在该辖区进行社区矫正。
庭审结束,合议庭宣布休庭十五分钟。随即,审判长宣读刑事裁定书,裁定对罪犯张某准予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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