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四有”县委书记才能当好“父母官”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指出,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总书记强调,县委书记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总书记提出“四有”,是新形势、新环境下党中央对县委书记的最新嘱托,也是最新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当下,县委书记作为基层县委的“班长”,作为“一线指挥部”的最主要负责人,能不能做到总书记所讲的“四有”,显然决定着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与当地百姓的幸福指数。
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虽然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在,县委书记在纵向的行政系统中,都不是什么高官权贵,但是,县委书记在一个基层政府那里,在县域辖区内,却又是不折不扣的大权在握者。坊间曾有言,县级政府实际上除了外交军事等权力,其他所有的一个政府该有的权力它都有了。甚至于,在当下司法相对不独立的语境里,在权力监督仍然大有提升潜力或者说权力未被完全关进制度笼子的当下,县委书记就是一个地方范围内权力最大的人,而没有之一。
如何约束好我国2800余名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显然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对百姓而言,县委书记是不折不扣的“父母官”。我国百姓口中经常说的“父母官”,就是基本指县委书记、县长、县令、县丞这样的县级官员。新形势和新环境下,面对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只有做到总书记所讲的“四有”,才有可能成为合格的“父母官”。而“四有”的提出,无疑对全国的县委书记提出了新的更高更严的要求。
首先,心中有党,是要求县委书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党委班子的“班长”身份,更不要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心中有民,是要求县委书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百姓的“父母官”身份,要做到“爱民如子”,更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心中有责,是要求县委书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手中的权责,尤其不要忘记自己责任重大的现实,要知道,平均算下来,每位县委书记的背后大约站着48万老百姓,这个责任显然是非常大的;心中有戒,是要求县委书记要把持住自己手中的权力,无论是党纪还是法规,无论是作风问题还是纪律问题,都要有一个界限。
据了解,自2014年11月始,我国相继展开县委书记大轮训,计划到2017年底将全国县(市、区、旗)委书记轮训一遍。应该说,这是新时代加强基层吏治、巩固执政根基的重要内容,也是能够提高基层政府工作水平、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确保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当下,国家和人民需要有新气质的基层政府官员,尤其需要有新面貌的县委书记,事实上,县委书记们只有牢记“四有”嘱托才能当好人民的“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