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03.06.2016  12:37

粤教师函〔2016〕35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教育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做好乡村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组织开展乡村学校教师荣誉表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亲切关怀,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鼓励、支持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各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有关工作,积极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国家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切实加大对在乡村长期从教教师的表彰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良好氛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粤府办〔2016〕3号)的要求,我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以下简称“省荣誉证书”),各地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努力为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做好国家和省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国家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按照教师函〔2016〕4号文的要求执行。

为加强国家荣誉证书和省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一致性、一贯性和延续性,请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教师函〔2016〕4号文件国家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要求,做好省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

(一)省荣誉证书颁发对象为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20(含)-30年(不含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颁发对象的其他要求与国家要求一致。

(二)省荣誉证书颁发程序请严格按照国家荣誉证书颁发程序执行,符合条件的教师要经单位公示、市县审核通过后,逐级报送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荣誉证书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以两厅名义联合颁发。获颁国家荣誉证书的教师,不再颁发省荣誉证书。

三、按时报送材料

      各地应严格按照教师函〔2016〕4号文件有关要求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符合条件人员的有关材料。

(一)按照教师函〔2016〕4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于2016年6月25日前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附件3)和《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获得省荣誉证书的教师,其附件3登记表由市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返还,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附件4汇总表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已填写《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的教师,不再填写《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已列入《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的教师,不再列入《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

(四)所有登记表和汇总表数据,应先按市县分类、再按任教年限长短进行排序。有关附件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师工作网站下载。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颁发乡村学校教师荣誉证书工作,是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畅通沟通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做好材料报送、审核把关等各项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申报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由当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回其荣誉证书,从个人档案中撤出《荣誉证书登记表》,并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当年师德考核应记为不合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zip

1.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

      3.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

      4.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31日                     

 

 

        (省教育厅联系人:龙海山、江远彬,联系电话:020-37627035、3762729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程玉乾,联系电话:020-8313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