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要求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16.07.2014  19:48
  日前,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7周年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队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指示要求,扎实有力做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深入进行双拥宣传教育,浓厚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队要围绕纪念建军主题,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宣传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传统,宣传各个历史时期亿万军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和双拥模范的生动事迹,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赖和支持,使“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等历史塑就的我军形象和“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双拥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教育,重点协调播放一批爱国主义题材影视片,组织爱军精武标兵、优秀复转军人、好军嫂、“情系国防好家庭”等先进典型在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进行嘉宾访谈,有条件的部队可组织地方干部群众参观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和体验军营生活,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倡导形成关心国防、崇尚军人和爱民为民的良好风尚。

  二、进一步加大拥军工作力度,为部队能打胜仗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军地联谊和走访慰问活动,聚焦军事斗争准备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主动配合部队驻训、海训和演习,周密制定各项保障方案计划,做好场地征用、海域清理、交通保障和粮秣水电供应等工作,形成“部队练打仗、地方练支前”的生动局面。大力协助部队搞好信息化和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集中运用科技、信息、教育等资源,为新型军事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训练场地修建改造、后勤综合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帮助遂行战备执勤、反恐维稳、海上维权等任务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完成任务创造良好条件。协调组织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基层部队尤其是边海防部队进行慰问,现场帮助官兵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激发他们戍边卫国、奉献军营的政治热情。

  三、广泛开展爱民助民活动,展示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各部队要自觉践行根本宗旨,着眼驻地实际情况,持续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帮扶和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多办一些惠民生、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好事。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就地就近为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家庭、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排忧解难。驻边疆民族地区部队要模范遵守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继续做好参加西部大开发和兴边富民行动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军民共建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寺院、平安口岸等活动,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野外驻训和演习部队要利用训练演习间隙,积极为当地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并不间断地搞好群众纪律检查监督,切实维护我军良好形象和声誉。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主汛期,各部队要密切关注汛情,充分做好抗洪抢险准备,确保遇有灾情迅即出动,坚决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推动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军民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解决部队官兵和优抚安置对象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节日期间拥军工作的重要任务。协调组织军地有关部门,对转业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培训就业、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地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政策法规落实情况,普遍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顺应当前部队官兵期盼,集中协调安排一批随军家属就业,做好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工作,激发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为契机,积极关爱和帮扶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安置对象,依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借助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力量,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搞好精神抚慰、心理援助等个性化服务保障。组织对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等进行慰问,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走访慰问和军民联谊联欢活动要严格落实改进作风要求,坚持俭朴节约,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