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客朋友家竟“顺手牵羊”

15.05.2014  15:58

  ●廖爱玲 叶慧兰 卢雪华

  邀请朋友到家中做客,不料遇人不淑,引贼入室,使家中的财物遭受损失。日前,梅县区检察院接连办理了两起去朋友家做客,见财起意“顺手牵羊”盗窃的案件。

  案例1:

  喝喜酒顺手“牵”红包

  现年30岁的杨某,系河源市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2次刑罚,刚刑满释放不久。今年3月28日上午,杨某应邀到梅县区石扇镇,参加好友肖某婚礼。14时多,杨某在肖某家三楼喝完喜酒,下楼正欲离开时,发现二楼的新房门敞开着,且房内无人,遂鬼使神差般走入房内,见梳妆台上放有财物,顿起贼心,趁周围无人,顺手将梳妆台上的1部三星智能手机、一叠装有钱的红包、几串钥匙迅速装入裤兜,之后匆忙离开。15时多,肖某招呼完客人后,方发现新房内有财物丢失,遂马上报警,警方根据肖某反映的情况及其他相关线索,当日便在蕉岭县新铺镇一旅店内,将杨某抓获归案。

  案例2:

  串门做客顺手“牵”现金

  现年41岁的王某,原系梅江区某寺庙的一名和尚,在佛堂圣地却没能好好修身养性,2004年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7年刑满释放。今年的1月18日上午,王某应邀到梅县区程江镇其朋友张某的家中做客,闲聊间,张某的工友来其家中结算工钱,张某便从一房间的衣柜抽屉内拿出2000多元,付给其工友。此举刚好被王某尽收眼底,遂见财起意,待张某的工友离开、张某到厨房准备饭菜之际,偷偷溜进张某刚才拿钱的房间,将衣柜抽屉内用红色塑料袋装着的4000元现金偷走。之后,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匆忙借机离开。张某事后感觉不对劲,方发现房中衣柜内的现金被偷,遂马上报警。东躲西藏的王某,于今年的4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所偷现金已被其用于还赌债、买摩托,花销一空。

  贴心提示:

  谨慎交友,财不露眼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为尽量避免财物的损失,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应增强防范意识,一是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在家中尽量少存放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二是要谨慎交友,不随意将外人带入家中;三是贵重物品不随意向外人透露,尽量做到“财不露眼”,发现财物被盗后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