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被强锁 执法为何和稀泥?
一项政策调整不期然却引发民事纠纷,这时谁来做裁判?政府该不该为此负责?广州市越秀区金宝怡庭小区的业主,如今便遭遇了这般闹心事。
自政府放开小区停车费限价的通知下发后,该小区物业公司便单方面大涨停车费,结果遭到部分业主抵制,并引发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冲突,虽经多方调解,但冲突愈演愈烈,近日更因物管强锁不缴费业主的车轮而再度升级,直至车主报警,民警到场,居然也“未能处理”。
物管公司涨停车费似乎理直气壮,因为国家的文件都说“放开限价”了,却全然不顾文件中放开限价的前提,即“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场方可放开。况且,省市发改委的文件也曾明确放开限价的前提和条件,如需产权清晰、与业主协商,而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不得涨价等等。因为停车费限价放开引发的矛盾太多,广州市有关部门更曾发文明确,在实施细则未推出前,仍执行以往收费标准。
然而,所有这些红头文件,在牛气的发展商和物业公司面前,似乎都失效了。商家只盯住“放开限价”几个关键字眼,其他统统视而不见。苦的唯有可怜的业主,只好任人宰割。
其实,出现如今这种局面,当初舆论早已料到,凭借停车场的垄断地位,及内在的强烈趋利冲动,某些人早已按捺不住涨价的冲动。更何况这回有政府文件及政策衔接的罅隙可钻,即便霸王硬上弓,又奈我何?
那么,谁来保障业主的权益呢?即便物管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立场,也不能任意侵犯业主物权,随意锁业主的车已非一般侵权,而是有违法之嫌了!不可以非法手段维权,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规则。奇怪的是,当警方面对这样明显的侵犯物权行为,居然“无能为力”,这让民众该做何感想?
人,最怕生活在一个没理可讲的地方。尤其是升斗小民,遇有矛盾纠纷,往往以信赖之情求助于政府和执法部门,但是,在这件事上,发文的政府部门隐在了幕后,投诉到执法机关却又是“爱莫能助”,这是一种怎样无奈而难堪的局面!
多年来,因政府文件的疏漏或前后衔接不当而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的不止一桩,但极少见哪个部门或官员为此背书担责。当政府颁布的政策,在实施中出了问题,政府不出面解决,更不愿为此承担责任时,社会必然要付出额外成本。事实上,一些地方的群体性事件,其源头原本都是些小矛盾小纠纷,就因投诉无门求告无门,最终酿成了大冲突,这般教训,有司们该记取了。
金宝怡庭小区的停车费涨价冲突,看似小事,实则映射出我们社会公民权益保障机制的缺失。而且,当执法部门在法律面前示弱和稀泥,社会的公平正义必“脸面扫地”。(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