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酿车祸 五华一车主被判赔偿20多万元

16.12.2014  12:52

  梅州网讯  李某将货车停在路旁,被无驾驶证的魏某骑无牌摩托车撞上,导致魏某死亡。本以为无需担责的李某,却因货车是违法停放要赔偿受害方各项损失20多万元。

  李某开大货车多年,一晚和朋友在大排档吃宵夜,便将货车停放在公路右侧。不幸的是,因天色昏暗,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魏某经过时撞上了李某的货车,当场死亡。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死者魏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事发后,魏某的父母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各项损失40多万元。

  五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将其所有的车辆违法停放在公路边,导致无证驾驶摩托车主魏某在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碰撞到其货车后部,当场死亡、摩托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为李某应承担事故30%的次要责任,故李某应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判决李某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215685元。(江育娇  宋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