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95后”少年偷手机获利数十万 用于嫖娼吸毒
中新网广州9月10日电(程景伟)记者10日从广州警方获悉,该市天河警方日前摧毁一个盗销手机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涉案手机278部,涉案金额近50万元,涉案的其中四人均为1995年后出生的未成年男子,他们将偷盗手机所得的赃款用于上网、吸毒、嫖娼等开销。 广州天河警方近期现场抓获手机销赃嫌疑人罗某(男,37岁,广东普宁人),并从其档口搜获手机276部、现金3万余元。随后不久,在广州中山八路和解放北路先后扒窃两台苹果手机后,准备继续作案的四名嫌疑人也被警方抓获。 经审查,蔡某、何某、刘某、羊某(男,均为海南儋州人)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互为老乡,且未满18岁,尽管年纪尚轻,作案手段却狡猾老练。 广州警方发现,该团伙四人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时段,时分时合地出现在市内主干道、高档写字楼和商圈周围,选择白领模样、使用智能手机的行人实施盗窃。作案时,一名扒手用一把长镊子夹取事主包内或衣服口袋里的手机,然后拔掉耳机,立刻藏匿,其余同伙在周围掩护,从“下手”到“得手”不过五秒时间。事主手机失窃后,往往很慌张,嫌疑人则镇定地“指点”事主往相反的方向“追小偷”,上演“贼喊捉贼”的把戏。 盗得手机后,该团伙以千元不等的价格向一名绰号“阿伟”的人销赃,“阿伟”又将每部手机加价约四百元后转卖给手机店档主罗某。罗某大量收购盗窃、抢夺等非法来源的手机后,聘请人员在档口对这些“不明身份”手机进行格式化、清洗、更换外壳等,“漂白”身份,然后重新包装,以低于新机进货价几百元的价格卖给电脑城商铺,并有意向销售给网上商城。他的“生意”涉及广州、东莞、佛山等多个广东省内城市,一天最高交易金额达18万元。罗某2007年曾因涉嫌销赃被警方刑事拘留。 蔡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将盗卖手机所得的赃款用于上网、吸毒、嫖娼等开销。经警方核查,自今年6月以来,他们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及深圳、佛山等地,至少参与了50宗扒窃案。 目前,天河警方已将涉嫌销赃的罗某、涉嫌盗窃的蔡某、何某、刘某、羊某等5人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