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概念 “包装正在替换”?

19.08.2014  12:58
叶光认为,“将调制乳制品标为牛奶销售是行业潜规则,隐藏巨大利益”。奶业专家王丁棉认为,“牛奶”两字很大,“调制乳”的概念很小,显然是在玩文字游戏,“就像自行车不能叫车一样,不是所有的乳制品都能叫牛奶。

原标题: 偷换概念 “包装正在替换”?

  据新华社电 “添加了其它成分的调制乳制品,怎么能称为‘牛奶’?”近日,重庆职业打假人士叶光以蒙牛集团生产的“未来星儿童成长牛奶”等产品与包装标签不相符、涉嫌欺诈消费者,将蒙牛集团告上法院。叶光认为,“将调制乳制品标为牛奶销售是行业潜规则,隐藏巨大利益”。

  调制乳能叫“牛奶”吗?

  液体乳制品主要有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25191─2010)》规定,调制乳是指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

  “调制乳跟巴氏杀菌乳、灭菌乳不同,不是纯奶。蒙牛集团生产的‘未来星儿童成长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奶特牌香草口味牛奶’等调制乳产品,使用‘牛奶’名称,违反相关规定。”叶光说。

  叶光认为,这种产品与包装标签名称不相符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些产品当中相当一部分是儿童饮品,调制乳应标成‘奶饮品’或者‘奶饮料’,标成‘牛奶’销售会误导家长这是纯牛奶。此外,将非纯乳当纯乳卖,这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企业减少了原料投入,隐藏巨大的经济利益。

  食品标示怎样才算“醒目”?

  记者走访重庆多家超市发现,除了蒙牛的产品外,伊利集团生产的“儿童成长牛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旺仔牛奶”、重庆光大公司生产的“高钙低脂牛奶”等多个品牌的调制乳产品,也没有在食品标签的显要位置标注“调制乳”,只是在包装侧面的“产品类型”一栏用小字进行了标注。

  我国最新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产品标识“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调制乳”的标识够不够“醒目”“清晰”,是这场争论的主要焦点之一。叶光和王丁棉等专家认为,“调制乳”三个字不仅小而且还写在了产品侧面,显然不符合“醒目”的要求。而一些乳企负责人认为,并没有明文规定“正面就是醒目、侧面就是隐蔽”,政府应对“醒目”二字做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对字的位置、大小、颜色、形状等,制定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   

  偷换概念?“包装正在替换”?

  奶业专家王丁棉认为,“牛奶”两字很大,“调制乳”的概念很小,显然是在玩文字游戏,“就像自行车不能叫车一样,不是所有的乳制品都能叫牛奶。

  对此,蒙牛集团相关人士回应记者时表示,该公司的调制乳产品均在产品包装上有明确标识,同时自7月份开始,已经对相关产品的包装陆续进行了强化调制乳标识的改进,短期内在市场上尚有一些新旧包材共存的现象。

  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乳企内部人士坦言:“严格意义上讲,这样做虽然并不违规,但的确是打了个‘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