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10万元零钞

08.12.2014  11:16

  有媒体报道,重庆巫山县人民法院曾受理过一起离婚纠纷,责成男方向苏女士补偿20万元,其中10万元一直未补偿。苏女士于是申请强制执行,12月3日男方却在法院上演还10万元零钞的一幕。

  点评:故意用10万元零钞来补偿并不犯法,但属于故意为难他人,丢了人品。这种有钱就为所欲为的任性做法,理应受到谴责。 ——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