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期不过二年 不得兴建经营性商业设施

25.05.2017  09:00

大洋网讯 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广州市国规委起草了《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经国土规划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对储备土地进行临时利用。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公共运动场地、社会车辆停放等用途,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兴建经营性商业设施和非临时性使用设施。

(广报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