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员为催收银行信用卡欠款 自制法院传票施压客户
为了高效追回银行信用卡欠款,竟伪造法院传票“吓唬”人,而且真的有人持假传票到法院应诉。但是,这种以为打擦边球追债没事的行为,却引来了牢狱之灾。
曾某、罗某杏、陈某均任职于佛山市某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通过电话、上门、发邮件、寄信4种方式为签约银行追讨信用卡欠款,并获取一定提成。
自2016年4月始,在受银行委托催收信用卡欠款的过程中,为促使信用卡持有人还款,一名催收员提议用自制的以信用卡纠纷为由的法院传票给客户施加压力催收还款。催收员提供了法院传票样本,公司工作人员打印好,再由催收员装入信封,寄给债务人,以此向债务人施压以达到催收银行信用卡欠款的目的。
慢慢地,其他业务员也学会通过发假传票来催债,这一“妙招”在公司推广开来。作为公司负责人,副总经理曾某和经理罗某杏都知道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却并未制止。在他们看来,只要下属能催收到信用卡欠款就行了。
自2016年4月起,天河区人民法院收到多批假冒该院发出的传票邮局退件,甚至有当事人持假传票到该院应诉。同年5月中旬、6月上旬、7月中下旬,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河区人民法院等法院陆续收到因邮寄无法送达而被退回的传票共计38份。
7月25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曾某、罗某杏、陈某抓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罗某杏、陈某结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均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真的法院传票会使用印有法院标志的专用平邮信封或中国邮政法院专递,传票上会盖有法院公章。同时,按民事法律程序,真的传票还附寄相应的起诉状副本或证据等材料。如有存疑,当事人可以通过12368广州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咨询本人案件情况,或直接到法院询问。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罗某杏、陈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一年,分别并处罚金5000元、3000元、2000元;缴获的作案工具电话、无线移动电话机各1台、电脑主机2台,予以没收。
依据: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涉案法院传票虽未准确使用相关法院名称及加盖相关法院公章,但从伪造传票邮件被退回广州中院、天河区法院以及有当事人持该类假传票到天河区法院应诉的情况看,其从形式及内容上足以令社会公众信以为真,达到与法院正式传票一样的效力,客观上已经扰乱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审判工作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应认定上述传票为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
(沈逸云 云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