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水改”催生大效益 水利部建管司调研组给予肯定

26.02.2016  11:34
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工作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打通了农村水利工程社会管理“最后一公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当地新农村建设并激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热情。

  本报讯 (记者黄焱 张柯 通讯员刘学东)昨日,国家水利部建管司调研组一行来梅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张黎明、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或陪同调研。

  昨日,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蕉岭县三圳镇九岭村灌区点、九岭村村委、长潭镇白马村上合示范点及长潭灌区渠首调研。每到一处,调研组都细心询问、考察改革成效,认真听取项目介绍。

  据了解,蕉岭县在2013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后又被列为全国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该县各项水利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并取得突出成效,有效破解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无主体、投资无回报、耗费无补偿、维护无资金”的发展瓶颈,催生大效益。据初步统计,2014年以来,全县农田灌溉保证率提升到90%,改善灌溉面积3万多亩,农产品每年增收1000多万公斤、产值增加4000多万元,群众投工投劳2800多万元。

  调研组一行肯定了我市尤其是蕉岭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工作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打通了农村水利工程社会管理“最后一公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当地新农村建设并激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