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质疑者再回击,事件是谁的脑洞开的大?
继僵尸肉为假新闻事件后,12日,遭受“假新闻”质疑的新华社记者李丹发文反击,称采访近一周,联系多个部门和当事人,核心事实由相关部门两次确认。在回应一文,新华社记者李丹言辞激烈,她称,洪广玉作为“资深记者”,仅凭4个电话就臆断“僵尸肉”的系列报道是“嫁接演绎”,“作为同行我感到十分惊讶,同时不能不对你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表示怀疑。”
而僵尸肉质疑者洪广玉再次发文回击:
在我写的那篇质疑“僵尸肉”被广泛传播后,媒体同行和网友提了很多看法和意见,有褒有贬,我很感谢大家的关注,特别谢谢那些愿意就事论事提出的中肯建议的朋友。不过,这两天我一直没有进行特别回应,一是确实很忙,二是我认为这篇文章的影响已经造成,它留下的命题自然也会有人解决,其三,也是最为重要的,我认为“僵尸肉”舆论的形成,不是新华网一家制造出来的,是很多媒体在转发、跟进报道中放大出来的,我不希望这事让围观的人看成是媒体人之间的“撕”。
所以,即使新华社的同仁已经点了我的名,我也不想以应战的姿态去说什么。我倒是比较在意,在几个重要争议的背后,所涉及新闻报道的一些原则、规范和技术问题,这是我愿意求教于大家的。
当然,还是得先回应一个小事,很多人问我为何不先向作者李丹了解一下呢,其实在一开始核实的时候,就向新华社朋友要李丹的电话了,只不过李丹的某位上司拒绝了提供她的联系方式,事后我反思了下,可能是我和这位朋友的沟通方式还不够好。
我总结了下,此次争议中涉及到的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僵尸肉”的定义及命名问题
我在文章里特别注明了,我所要质疑的僵尸肉是指“封存几十年的肉”,有些人就说,你否定了“僵尸肉”,很容易让人以为走私肉、变质肉都不存在了。确实,在近来的媒体报道中,已经有人把走私肉、变质肉和“僵尸肉”混在一块说了,但这不代表对僵尸肉新闻的溯源、辨析是没有意义的。
“僵尸肉”之所以被命名,离不开“70后的猪蹄”“80后的凤爪”这样的注解;之所以被广泛传播,与其暗示的“年代久远的令人恶心的肉”分不开。因为如果只是单纯报道打击走私肉工作,包括讲走私肉如何泛滥,之前有多家媒体做过深度报道,这些媒体同行也是付出了大量辛苦的工作,但关注的人并不是很多。
僵尸肉在网民中是什么形象,网上一张张丑陋的漫画已经做了形象解读,比如那张“尝尝我这凤爪味道如何”的魔幻图片。以“僵尸肉没有明确定义”来辩解并不能否定这个概念的倾向性及杀伤力。
从专业上来说,我们已经有“走私冻品”“冷冻肉”“走私肉”“过期肉”“变质肉”等称谓,新造一个“僵尸肉”,很容易误导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所有走私肉都不合法,走私肉既有变质肉也有没变质的;过期肉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但并不必然变质;变质肉则显然存在健康危害。媒体只有准确地使用这些概念,才能向公众传播各层次的正确信息。“僵尸肉”这个名词只会让公众对走私冻品的性质、危害等认知一团浆糊,甚至混淆了对所有冷冻肉的认知。
从生物的角度来说,动物死了后都叫“尸”,每个人都是吃“尸肉”长大的,但即使平时开玩笑,我们也不会说“今天去下馆子吃涮尸”“吃烤尸”之类,人类文明在发展和传承中是有一些禁忌的。挑战禁忌,确实可以吸引眼球,但如此恶心食品,从食品伦理的角度来说真的好吗?
我们做新闻报道,尤其是专业领域的报道,可以考虑传播效应,但也应该是有原则,是要权衡各种社会影响的。媒体发挥食品安全的监督职能可以说是为了公众利益,但是传播客观、准确的信息,让消费者理性面对食品安全环境,不也是为了公众利益吗?
二、官方的信源可靠吗?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我的主要依据是湖南、广西两地四个职能部门的回应,而他们作为官方回应并不完全可信。
我并非第一天做新闻,当然知道官方回应是值得辨析的。但首先要指出,从国际上来说,官方的表态往往具有相当的可靠性,甚至比民间的说法更可信,在中国,由于特殊的食品安全舆论环境,官方表态常不被信任,但是必须分清,“没有信任”和“不可靠”是有所区别的概念。
具体到这次采访,大家看我整理出的录音就知道,受访人的说法都是很个性化的语言,并不是外交辞令式的表态;其次,即使揣摩受访部门的心态,他们在相关报道出来后,主要面临的压力是走私肉很严重所带来的“打击不力或监管不严”的质问,而不是走私肉的“年纪问题”,在“僵尸肉”都被大部分人当作事实的情况下,如果有,承认它很难吗?隐瞒的动机和好处是什么?
无疑,现实中也存在官方不知情,而少数执法人员掌握“猛料”的情况,但这仍然涉及如何判断个人信源是否为真的问题,官方表态好歹有官方信用作背书、有技术做支撑,你说某执法人员,某“老师傅”,某“贸易人士”,他们的具体背景是什么,拿什么背书?是不是到某个点上,仍然要求助于官方的解释?
当然,官方的话是否可信是一回,是否“足够”又是另一回事,这要看具体的事件。
三、有无“僵尸肉”该怎么判定?
有人说,不管是支持还是否定“僵尸肉”的一方,均未出示压倒性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结论。但问题在于,证明“有”僵尸肉和“否定”僵尸肉的报道所需要的证据级别是不一样的。
有无僵尸肉,不是有无走私变质肉,本质上要确定的是肉的“年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仅靠“消息人士透露”是不够的,还需要借助技术手段。说得更直白一点,过期几年、变质的肉,也许可以凭借感官和经验进行判断,但是过期三十年、四十年的肉,需要靠检测才能认定,即使是海关官方认为有,也需要有检测的依据。“经检测认定”才是判断肉的年龄最有力的证据。
而在海关的实际工作中,只要发现是走私肉,不管是否过期变质,都是要没收并处置掉的,“是否违法”才是关注的重点,日期并不重要;海关部门没有必要花费一大笔钱去测肉的年龄,海关的执法工作中既无这项要求,也没配这个资源和设备。
其次可以想到的是食品的标签,比如外包装上明确写着封存日期或生产日期,这种也比较可信,但现实中还存在出错的可能性,比如包装信息被误读,把产品编码或者是其它某串数字当成了日期,又或者标签被故意篡改了、贴错了,甚至包装本身就是挪来的。因此,标签的证据级别明显要差一些,而且跟具体什么标签有关,比如今天超市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总体还是可靠的,但几十年前的标签是什么情况?
接下来就是“业内人士”“消息人士”之类的所谓见证了,这类证据的效力因具体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就比如某老师傅说有封存40年的肉,那他是怎么认定的,不能说有就有,总得论述一下吧?这类人士的观点严格上来说更像是新闻线索,作为证据本身其实随意性是很大的。
逻辑推理,技术推断,包括常识,虽然不能称为严格的证据,但作为“证实”或“证伪”的依据,有时是必须的,对它的拷问甚至不弱于“业内人士”的见证,因为生活中有太多“眼见并不为实”的案例。比如某年有消费者告双汇,称火煺肠里发现了蛆,双汇生产问题食品,这也是消费者“眼见”,但根据技术常识,火煺肠采用高温灭菌,哪里会生蛆?所以能推断出,这火煺肠生蛆必定是打开包装后的事,这样的推断就比“眼见”更可靠。
对于僵尸肉的判断,你要将它解释为某国流出的处理的战备肉,你得介绍可能是哪国,其战备肉的管理制度是怎样,储备的种类是什么,在什么下会出现这种“封存三四十年”的极端情况,这种情况普遍吗?如果对这些一无所知,就拿来作为解释,是难以服众的。又比如,大家普遍质疑,储存三四十年是否会面临肉的严重外观变化,储存的成本巨高,有哪国仓库会坐视不管?这些都是常识问题,需要做出合理解释。
对照以上要求,我们看看,“僵尸肉”的相关报道出具了多少证据?证据的级别到什么程度了?
相反,当我要质疑“僵尸肉”报道时,我需要做的并不是“证实它无”,因为“无”是无法证明的。我可以把证明“有”的过程重走一遍,然后反推你的结论是否可靠,我也可以直接去核实你提供的证据,分析你的证据强度,然后得出我的结论。事实上,对于海关工作的性质、食品标签知识我都有一些了解,对于食品冷冻冷藏技术的起源,它的成本等问题,我都有做详细求证。
我们媒体的报道,虽然不是法庭举证,但同样要求诚实、准确,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没有证据的,证据很弱的,不能靠脑补,这不是写小说或科幻。
四、你是为食品产业说话吗?
对于写作动机的猜测,本来是不用太多回应的,因为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干嘛的。但我也愿意多说几句。
我毫无避讳,在着手核实工作之时,我确实是看到“僵尸肉”相关舆论可能严重影响冷冻食品行业,心有所动。因为这波舆论已经让消费者对冷冻食品尤其是冷冻肉类整体上生出畏惧之心了。但这并非是我和行业有什么瓜葛,只和我个人的认知有关。
在我从事新闻工作的整个经历中,我从不认为消费者就一定比企业重要,我认为两者是一个层级的,更不认为消费者就一定就是对的,企业就得处于道德下风,我对两者平等对待。在我入行之前,我曾在企业呆过很长时间,我知道中国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暗黑史”,但中国的产业能发展到今天,非常不容易,是很多人吃了很多苦才走到这一步的,竞争激烈的食品行业更是这样。我也知道,产业发展对于中国的重要性,没有经济上行,我们天天做键盘侠也没用;同样,只有产业发展了,消费者才能得到更多的好处,两者不是对立的。
这些理念对我报道的影响,就是既要重视消费者的利益,但也要为企业,特别是我所面对的食品行业创造公正、合理的舆论环境,我们不需要偏见。
以上四点是我诚实的表达,如媒体同行有不同看法,可以交流。最后,我想说,用“假新闻”这样的标题,其中饱含了我对不严谨且带来坏影响的报道的严重反对情绪,但客观而言这样的指责是过于严厉的。如今,监管部门已经作出回应,我希望大家能尽快走出对“僵尸肉”这一噱头的讨论,今后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打击走私这一现实问题上,也把更多精力放在探讨食品安全的真正核心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