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踩三轮攒22万为儿子买房 儿不愿同住被父亲告了

02.12.2015  09:53

  南都讯  记者杨亮  通讯员曹永荣  陈兰兰  谭炜杰 近日,一名两鬓斑斑的老人走进珠海市金湾法院,称其踩三轮车将二十多万血汗钱借给儿子买房,不料儿子买房后却不愿与自己同住,要求儿子偿还借款。经法院调解,老人的儿子同意分期偿还借款。

  据金湾法院介绍,状告儿子的老人阿华(化名),其早年间在深圳踩三轮挣钱攒下积蓄,后儿子因为买房需要钱,其便将钱借给儿子即本案被告阿强(化名)。阿强分三次总共借了22万余元,并每次都出具借条确认,可儿子买房后却不愿跟父亲一起居住,失望之余,父亲想要儿子还钱,多次追讨,儿子一直不予偿还。老人为维护合法权益,近日将儿子告上法院,请求偿还其借款本金人民币223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经法院主持调解,阿强坦言自己确实借了父亲22万多元,将分期归还:2016年1月31日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人民币55000万元,2017年1月31日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人民币550  0  0万元,2018年1月31日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人民币55000万元,2019年1月31日以前支付最后一期款项人民币5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