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孝拒赡养 年迈父母欲维权

20.06.2016  17:49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年近七旬的梁阿婆,因为儿子和媳妇的不孝,忍无可忍想要维权。日前,她找到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希望能够得到相关帮助。

  梁阿婆今年68岁,丈夫已经80岁了。她告诉记者,他们一共有3个子女,现在他们住在大女儿和大女婿做的房子里,小儿子和小儿媳一起随老人居住在一楼,大女儿和大女婿住在二楼。然而,由于儿子儿媳认为老人偏心,他们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和老人争吵,平时也没给老人赡养费,也不负责老人的吃饭问题。“平时我们都在女儿家和二儿子家吃饭,小儿子不会管我们的,有时他还会打人,这几天还说要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梁阿婆无奈地说,小儿子不仅不养她,而且令她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没保障,希望记者帮忙沟通协调。

  记者致电梁阿婆的小儿子梁先生了解到,他认为父母对待姐姐姐夫过于偏心,自己出钱出力做的房子也没份,反正有姐姐赡养老人,因此他没给老人赡养费,但他表示自己从没打他们。三角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和东升村村干部均表示,他们曾多次去调解梁阿婆和小儿子之间的一些小矛盾,但平时梁阿婆并未向相关工作人员投诉“家暴”的情况。

  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梅州站)站长申伟君表示,具有赡养、抚养等身份关系亲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一般可以自行协商或通过当地基层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调解解决,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之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到人民法院。针对儿子未赡养的问题,梁阿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判决;如果子女不履行法院判决,老年父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儿子出现打人的情况,梁阿婆可先报警。如果能取得家暴证据(包括报警回执、公安机关的告诫书、伤情鉴定等),可向法院立案庭递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相关材料,请求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