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打造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双试点”工作升级版
佛山市三水区继201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地区,出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之后,又于2015年被列入全国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为深入推进“双试点”工作,三水区于近日出台了《深化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健全各项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工作机制和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打造“双试点”工作升级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等13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合作”的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机制。
二是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孤儿保障水平。2016年孤儿集中供养与散居供养统一标准提高到1650元/月,高于全省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从原有的受惠群体主要是孤儿、残疾儿童和低保家庭儿童扩大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100%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建立重度残疾和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及流浪儿童临时救助制度。发放重残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低保家庭儿童分类救助金。
三是健全医疗和教育保障制度。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临界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和重病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由区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居民医保,所需费用统一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力争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完善教育保障制度,协助落实孤儿、困境儿童扶贫助学和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按照全国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四个一”的工作要求,三水区建立了1个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设立了8个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和9名儿童福利督导员,计划今年建成10个儿童之家,每个儿童之家设1名儿童福利主任。到2018年,全区争取建成20个儿童之家。
五是强化财政保障。将试点建设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同时进一步明确区、镇两级财政各自承担的责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2015年该区落实并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共252万元;2016年每个儿童之家建设经费投入12.5万元,统一纳入区、镇两级年度财政预算;确定儿童福利督导员和村(居)儿童福利主任的岗位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和500元,补贴经费统一纳入所属单位、镇(街道)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