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灾区紧急安置期内每人每天25元救助10天

06.08.2014  20:54

据云南省民政厅消息,云南省政府安排救灾应急资金23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云南省民政厅指导市、县民政局研究制定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确紧急转移安置期按每人每天25元救助10天,过渡期转移安置按每人每天15元救助3个月,遇难人员抚慰金按照每名遇难者2万元的标准发放。

云南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县、市、区尽快建立和完善救助工作台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到人。(赵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