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300元游香港不合理 那多少算合理呢?

28.10.2015  09:38
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也要受罚?此事引发公众质疑。

原标题: 如果300元游香港不合理 那多少算合理呢?

  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也要受罚?此事引发公众质疑。

  对此,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出如此提示是因为有些游客贪便宜选择低价游,反过来助长了不法企业。市场监管下狠手,必须依靠游客配合。如果不配合,市场仍然无序,没有改观的迹象。

  那么,新规存在哪些普遍性疑问?在实际中能否落地?

  “不合理低价游”如何界定

  “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如果300元游香港不合理,那多少算合理呢?”北京市民杨女士表示困惑。

  上月底发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列出了“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等5种行为。记者采访旅游企业和基层旅游管理部门发现,这样的界定标准在实际中很难执行。

  旅游业内人士认为,“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价格参考平台”的指导价与实际市场存在脱节的情况。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主管段玉东介绍,旅行线路定价一般都是按照市场的一个大概标准。例如,从河南出发到港澳的团一般价格在3500元左右,如果大大低于这个价格肯定达不到成本,必然会存在购物等问题,是“不合理低价”。但是,多数时候,游客不了解其中的“潜规则”,对于一些介于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价格缺乏判定能力,很容易受到宣传蛊惑,忽视低价背后的隐患。

  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与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张伟强教授表示,目前,如何界定“不合理”缺少科学合理的手段。业内人士认为,管理“不合理低价游”是主管部门职责所在,不该将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连执法部门都难以界定的“不合理低价游”,本身就处于信息接受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去判定。

  “虚假合同”如何鉴别

  国家旅游局的提示中称,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游客和业内人士认为,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明真相。已经被坑害但还要被追责,这让很多人想不通。

  据介绍,目前行业的虚假合同行为,主要是旅行社跳过国家标准合同文本而私下签订合同的行为,这类合同就是虚假合同,其随意性大,消费者维权困难。业内人士表示,在一些一日游、短途游中,虚假合同依然存在,消费者往往难以鉴别。

  河南一家旅行社导游徐薇介绍,出于恶性竞争的目的,一些旅行社确实可能私下里降低价格。例如,旅行社和游客商定好协议上签订云南游3200元,实际上游客只需要支付2500元。蒙在鼓里的游客感觉占了便宜,但他们不知道,旅行社承诺的旅游项目会因此变得没有保障,只有实际行程发生后才会知道之前签的是虚假合同。在旅游企业工作多年的黄龄说,“虚假合同”已经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

  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克宇认为,虚假合同主要针对合法合同而言,即签订双方明知合同书面意思并非真实意思的表达。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很难适用于低价游市场,因为是否虚假的标准都是主观判断,只有签订者双方才知道是否为真实意思的表达。

  “板子”打到游客身上属监管错位

  安徽省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反映,由于旅游纠纷存在取证难等问题,监管部门多选择大事化小的方式,大大降低了法律的震慑作用。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王德刚表示,在抵制低价游和负团费的行为中,消费者确实有义务参与,但旅游部门是否有权力对消费者进行惩处需要考量。

  多位专家表示,在很多低价游中,消费者的利益和人格尊严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如果再追究其法律责任不合情理。

  还有专家认为,在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的情形下,把“板子”打到游客身上,似乎有监管错位的倾向。

  记者从河南、安徽、吉林等地旅游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对于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和签订“虚假合同”的游客如何处理尚无具体办法,需要等有关细则出台后再作研究,对于未来实际执行过程中游客的反应、接受程度等尚无法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