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5000元、初中6000元,花都随迁子女学位补贴来了
8月22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学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给予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按小学500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6000元每生每学年的标准进行补贴。申请人可在8月23日至27日,登录“花都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派位系统”报名申请。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1学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需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决定开展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精准测算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根据目标比例确定补贴人数,对符合条件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人员进行派位,产生补贴人员名单。
二、对象条件
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户籍属于广州市外农村、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民办学校(参见附件)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领取居住证且处于有效期、居住证地址为花都区内(其中一人工作地址属于花都区内的优先享受,需提供佐证材料,以个人社保清单或纳税记录为准)。按小学500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6000元每生每学年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录“花都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派位系统”(网址:http://sq.mrtdephoto.cn/),先注册个人账号,然后录入相关的身份信息、户籍地址信息、居住证信息、实际居住地、随迁子女父母或者监护人工作佐证材料(以个人社保清单或纳税记录为准)、现就读城镇民办学校等相关信息后,完成报名。
2.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上传学生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入学者父母或者监护人工作佐证材料(如无则不必上传)的照片。
3.城镇民办学校负责审核本校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和资料,起始年级未建立学籍(一年级)或学籍尚未进入本校学籍系统(七年级)的申请人,民办学校必须额外提供已注册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公示完成后学校将申请人员数据上报。
(三)派位方式
1.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名单通过电脑派位方式产生。教育部门审核报名人员资料后,产生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根据名单严格按程序组织电脑派位
2021年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安排一个批次派位,派位分两轮:
第一轮为“户籍属于广州市外农村、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民办学校(参见附件)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领取居住证且处于有效期、居住证地址为花都区内(其中一人工作地址属于花都区内的优先享受,需提供佐证材料,以个人社保清单或纳税记录为准)的随迁子女”,若该轮派位已经用完“年度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学位”数量指标,则不进行以下第二轮派位。
第二轮(若有剩余)计划派位为“户籍属于广州市外农村、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民办学校(参见附件)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领取居住证且处于有效期、居住证地址为花都区内的随迁子女(即无法同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在花都工作者)”。
派位按随机号由小到大产生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复核相关材料,确认资格。复核无误后,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注:因其他原因导致名额空出的,按派位随机号由小到大进行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参加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为监护人个人自愿申请,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发现提交虚假错误资料申请的,立即取消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从本年开始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如原就读民办学校未认真审核申请学位政府补贴学生信息,导致出现招生失误的,取消该民办学校下一年申请学位补贴资格,并通报批评,并作为年检结论重要参考之一。
2.已获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和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违者所获资格作废,同时列入黑名单,该黑名单同时反馈给所在公办学校,把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作为诚信教育重点对象。
3.片区按教育指导中心管辖范围划分,分为城区片区(包括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秀全街)、北片片区(包括狮岭镇、花山镇、梯面镇)、花东片区(包括花东镇)、西片片区(包括赤坭镇、炭步镇)。
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学校地址为农村属性,不符合城镇学校条件,因此学籍属于该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
本通知解释权属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附件:2021年花都区城镇民办学校一览表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2日
【记者】 周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