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元赌注伤人被逮捕

16.11.2014  10:28

  本报讯  玩掷骰子做庄家,却因区区3元钱下注问题与人发生纠纷,将一位八旬老翁打至轻伤。近日大埔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蓝某生批准逮捕。

  近日,犯罪嫌疑人蓝某生在大埔县城湖寮镇文化广场玩掷骰子,因为玩了几把一直都在输钱,看到掷骰子的庄家却一直都有赢钱,便想学人做庄家,但因为身上带的现金不多,担心不够赔,便要求下注的金额不能超过3元钱。八十余岁的汪某荣想要下注5元,蓝某生不允许,便把王某荣的5元钱扔回去,二人便因下注问题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汪某荣抢过掷骰子用的碗打蓝某生的头部,蓝某生即去追赶汪某荣并将其推倒,汪某荣倒地后,蓝某生又用脚踢汪某荣的腰部致其轻伤。

  蓝某生被执行逮捕后,其家人积极联系被害人,及时向被害人汪某荣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用,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结合案情对蓝某生启动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蓝某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肖舒丹  李柳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