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元钱砍伤赌友 梅城一男子获刑一年

22.06.2014  13:03

  本报讯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李某因为5元钱与同桌打麻将的一男子发生口角,进而暴力相向,最终将自己送进了高墙。近日,梅江区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家住平远的李某只身在梅城务工.今年2月20日,李某来到麻将室与三个不认识的男子一起打麻将。几局下来,李某输了5元给一位名叫“阿文”的男子,因为没有零钱,李某将10元给了对方。可是阿文把钱收起,却没有找回5元的意思。两人开始发生口角,进而拳脚相向。阿文身材高大,很快就把李某按倒在地,致使李某磕伤了额头。麻将室老板和其他人将两人拉开。

  回家后李某越想越气,冲动之下提着菜刀直奔麻将室,向阿文手臂和脸上各砍一刀,经鉴定,阿文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李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义涛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