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对簿公堂 拆迁置换的新宅谁继承?

14.08.2014  10:06

  “巡回法庭”元美社区庭审现场(记者 郑连龙 实习生 刘心怡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兄妹为争过世父亲遗留的房产对簿公堂。昨日下午,这宗长达数年的纠纷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并非在法庭,而是“”进了南城元美社区,以粤语进行开庭。这不仅吸引了市人大代表、妇联代表前来听审,更吸引了数百位居民冒雨前来旁听。

   反目成仇 兄妹对簿公堂

  事情从32年前的另一场官司说起。张灿煊是家里的长子,有六个妹妹。他与父亲张林高的关系并不是很好。据妹妹张丽娟介绍,当时父亲生了重病,一直是由几个姐妹轮流照顾,张灿煊连医药费也不愿意承担,一度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后来,张林高把他唯一的儿子告上法庭。

  经过东莞县附城人民法庭的民事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灿煊每月支付给父亲15元赡养费,如果在室的妹妹都出嫁后,赡养费增加至每月20元;并负责父亲的后事。父亲过世后,他便可以继承张林高位于篁村车站附近两间房屋。

  然而1990年7月,该两间房屋被拆迁,调换至龙王庙地段的某块地,也就是现在的南城大亨街某两处楼房。

  三年后,张林高去世。两处房产中,一处93平方米的在张灿煊名下,另一处83.6平方米的房子一直由两个女儿张衬敬和张丽娟使用,并登记在张衬敬名下。

  2003年,没有结婚和子女的张衬敬过世。张林高认为这一处房产该归自己所有,却一直被妹妹霸占。多次协商未果后,反目成仇的兄妹对簿公堂。

   庭审交锋 居民冒雨旁听

  这桩家庭纠纷早已在社区里传开。听说法院要到社区里开庭,许多居民冒雨赶来旁听。

  庭审上,情绪激动的被告张丽娟几次打断原告律师的说话。她的律师指出,张灿煊与父亲达成的调解书里的涉案房产并非是现在的此处房产,这种附条件的继承权自然应该随着房产消失而消失。张林高去世前未立下遗嘱,确立张灿煊完全继承现有房屋。

  此外,张丽娟出示了社区居委会出示的证明和证人证言,表明两姐妹曾向人借钱,分别于1992年修建了房屋,并于2000年出资加盖了一层。

  “居委会怎么有能力证明是谁出钱加盖了房屋呢?”张灿煊一方提出异议,并表示当时的房子是由自己出资了5万元加上补偿款一起建起来的,但并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

  “他一直没有尽赡养义务,我为了照顾父亲到了40岁才嫁。”张丽娟当庭痛哭起来。另一位女儿的丈夫也在庭上表示,张灿煊并没有尽到赡养责任是众所周知的。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双方表示有调解意愿,但都没有具体的调解方案。法庭将择日再组织双方进行进一步的调解。

  “把法庭搬进社区,让群众参与到庭审,了解审案流程这是非常好的。”市人大代表、南城规划局副所长黄慧璇也是特地来旁听这一起把法庭“”进社区的纠纷案件。她认为,多数人日常参与打官司的机会较小,这种特殊的形式,有助于进行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