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共同建房 隔断后为争6个厕所打官司

01.07.2014  19:37

  兄弟俩共同建房,砌墙隔断后,弟弟多占用了面积

  羊城晚报中山讯 记者樊美玲,通讯员刘一慧、梁以劲报道:中山一对兄弟共同建房,签订协议并建好房子后,哥哥发现弟弟多占了自己20平方米空间,于是将弟弟告上法庭。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兄弟争房纠纷案。

  今年49岁的超文(化名)居住在中山三角镇,比他小两岁的弟弟超武(化名)居住在广州。2005年,兄弟俩约定在中山三角镇修建一栋房子,作为旅行社或者出租用,超文要西边,超武要东边。一年后,这栋房子竣工。

  2008年,超文两兄弟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两人作为房屋共有权人分别拥有该房屋一半份额。

  拿证之后,兄弟俩签订了一份分房协议,其中约定房屋的“一、二、三、四楼都在走廊通道的中间相应位置砌墙间断,房内格局结构不变各归所属 ”。

  然而,哥哥超文发现,走廊通道中间砌墙切断之后,弟弟多占了本应属于自己的6个洗手间,面积约占20平方米。据此,超文将弟弟超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处房屋重新从“地基正中间位置”砌墙隔断,返还超武多占的面积。

  对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为房屋走廊通道中已经砌好的墙是超文自己所建,即使存在位置偏差导致其实际使用面积减少,也不可归责于超武;若要维护自身利益,超文可以拆除已经砌好的墙,重新以双方共同确认的走廊通道地基中间线的墙为界进行砌墙。

  鉴于兄弟二人当初在签订分房协议时没有约定砌墙具体由谁负责,法院认为双方应该共同委托相关机构测量走廊通道的地基中间线位置,再共同砌墙,费用各负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