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佳:认识基本法必须先理解中央对港政策

06.05.2015  18:25

  中新社香港5月5日电 (记者 孙自法 卢哲)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5日表示,认识基本法必须先理解中央对港政策,基本法在香港的推广应该加强对“一国两制”方针的讲解。

  以“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促进两地融合发展——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专题研讨会”为主题的“香港大讲堂”当天下午举行第六讲。刘兆佳发表主题演讲指,基本法以法律方式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法既是宪制性文件,也是中央的“一国两制”方针以法律方式予以体现和贯彻的手段。

  他说,要理解“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全面掌握其历史背景、目标和手段,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肆意歪曲。

  中央的“一国两制”方针有相当的稳定性和连贯性。从邓小平先生就香港问题的多番谈话、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宣示的对港政策、基本法起草过程中表达出来的主流意见、特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等文件中都可以看到。

  刘兆佳认为,香港回归后围绕基本法的争议不少,这与部分人对“一国两制”有不正确的理解有关。

  引发争议的主要原因包括:对“一国两制”理解不足,轻“一国”而重“两制”;不接受“一国两制”和不尊重中央的权力;刻意扭曲对“一国两制”的诠释,尤其是把香港视为“独立政治实体”;抽离基本法个别条文予以演绎而不作全面解读;按照自身政治立场和利益解释基本法的条文;以所谓“国际标准”特别是“民主”和“人权”标准加诸基本法。

  “总而言之,要释疑止争,要全面和准确实施‘一国两制’和落实基本法,正确理解中央的“一国两制”的历史背景、战略目标和实施手段至为重要。”他强调说,中央有需要在关键时刻就“一国两制”方针作出权威性说明和讲述,目标在于化解分歧。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戴希立表示,未来既要细水长流、和风细雨,更要与时俱进地优化香港学校的基本法教育和学习。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瑞安集团主席罗康瑞说,基本法是香港特区政制发展的宪制基础,“作为中国公民的香港人,必须承担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