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大火涉案副局长受审 被控玩忽职守和受贿

19.08.2015  15:11
昨日下午,曾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的黄海涛,因涉嫌犯有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在盐田法院第二次受审。

光明大火涉案副局长受审 被控玩忽职守和受贿

发生于2013年12月11日光明新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荣健市场)的一场重大火灾,造成了1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事后,9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昨日下午,曾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的黄海涛,因涉嫌犯有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在盐田法院第二次受审。

指控:

未认真审核资质出具使用证明

检方指控,2007年11月至2012年12月,黄海涛在担任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副主任期间,违反《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违规对其辖区内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出具《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在出具《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的过程中,未对该份证明认真审核,给没有办理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检验合格手续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21栋建筑出具了《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使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顺利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

在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过程中,黄海涛违反《公明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及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规定》的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对该市场的安全检查监管职责,导致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持续经营。

检方认为,被告人黄海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解:

证明仅供环保审批使用

庭审一开始,黄海涛对指控表示不认罪。她说在发生火灾前,她就已经不再是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副主任,而是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副处级)。

黄海涛表示,当时,社区里不少书记都在抱怨,社区连社保都交不起,所以每个社区都为自己的经济出谋划策,后来荣健市场的发展,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自给自足的好路子,当时新区领导也对此大加赞扬,而她所在部门就是要想方设法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在起诉书中提到的其出具的《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黄海涛的辩护律师称,并非(发生火灾的)21栋,而是12栋的。同时,黄海涛在庭审中提供了一份环保部门鉴定环保审核的规定,表示该审批仅用于环保审批之用,并非是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必然条件。

除了玩忽职守罪,检方还对黄海涛有受贿方面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2010年春节前,黄海涛在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理《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的过程中,收受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老板许日送(另案处理)通过根竹园社区书记麦合平(另案处理)所送的“好处费”人民币2万元。

黄海涛承认自己确实收了这2万元,并说这是基层不良的风气。另外黄海涛强调自己在收这个钱的时候,和荣健市场办理《经营场所临时使用证明》没有关系,只能算收受好处。在她看来,收受好处与受贿还是有所不同,希望从轻处罚。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