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光纤入户 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

16.05.2019  12:52

大洋网讯 近日,工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政策解读,记者了解到,《通知》主要内容共十二条,明确了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建设工作的总体管理职责,以及区政府对辖区内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光纤到户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责等。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的信息,《通知》的实施日期为2019年05月06日,失效日期为2024年05月05日。

通知》明确指出,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就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接入和使用,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或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选择电信业务的自由。

既有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实施光纤宽带网络改造时,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应开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已有的相关公共通信(含有线电视)设备间、电信间、管道、楼内(含室内)配线管网、线缆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实施网络改造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阻碍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光纤宽带网络改造。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对既有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实施光纤宽带网络改造时,应提前做好规划,满足用户多种业务接入需求。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按共建共享方式,协调开展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光纤宽带网络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在改造工程进场施工时遇到的问题。

(信时记者欧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