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建工作例会 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落实

27.11.2018  17:23

  11月26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三楼东会议室召开党建工作例会,通报学校党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有关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专职书记、党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大胜主持。

  李大胜指出,今年学校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党支部规范化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教育管理党员不够严格,党内生活政治性不够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同志在认识、能力、方法等方面还没有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提高工作实效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为此,李大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第一,党内生活要突出政治性,不能以业务代替政治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要有仪式感。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组织引领能力。第二,抓好集中学习,努力提高学习效果。要把集中学习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引领,促进中心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学习成效。第三,抓好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密切关注本单位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功夫下在平时,落实做细每一个工作环节。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提升能力,增强抓落实的本领。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主动推进落实学校党建工作部署,创新思路,务求实效。

  三是学习贯彻好最新发布的党支部工作条例,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组织部牵头研究学校党委如何抓好中共中央印发条例的学习贯彻,各个二级党组织要主动学习条例,抓好制度建设,推进“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积极联系分管校领导,推进有关工作。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钟仰进通报了学校党建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党建示范创建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组织部部长曹先维通报了党建工作“四化”进展情况,宣传部部长杨志群通报了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情况。(文图/费思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