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省级正处办公室不超18平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类
中央机关
省级机关
市级机关
县级机关
乡级机关
中央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部级正职 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部级副职 每人不超过42平方米
正司(局)级 不超过24平方米
副司(局)级 不超过18平方米
处级 不超过12平方米
处级以下 不超过9平方米
制图/李金宝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如上图)。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
省级副职 42
正厅(局)级 30
副厅(局)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处)级 24
副局(处)级 18
局(处)级以下 9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乡级机关
乡级正职 由省级政府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乡级副职 由省级政府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乡级以下 由省级政府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