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继8日上午收听收看中央和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后,9日下午,广州市委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全面总结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部署。市委书记、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任学锋,省委第一巡回督导组组长、市政协主席苏志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王世彤对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重要启示作了全面总结。
任学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全面总结了活动取得的宝贵经验,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深入总结了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任学锋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务实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查摆和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反“四风”制度措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守规矩正作风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因为作风转变所激发的活力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不断显现。特别是国庆期间,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登革热疫情的防控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这些都是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
任学锋强调,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应该持续巩固拓展,各级各部门必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决不能有丝毫放松。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进一步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二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不懈开展思想教育,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增强制度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四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凝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正能量。当前,要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工作,全面严防严控登革热疫情,未雨绸缪严防埃博拉疫病传入,加强城市管理及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苏志佳代表省委巡回督导组对广州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善始善终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他指出,广州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标准,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具有6方面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示范带头,积极参与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三是广开言路,聚焦“四风”,深入听取意见;四是动真碰硬,红脸出汗,严肃开展批评;五是着眼长远,上下联动,大力推进整改;六是从严督导,广泛宣传,切实用好“外力”。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的学习和实践,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陈建华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总结大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主动性。要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增强广州经济社会提质高效发展的动力,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要认真推进整改落实,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各区(县级市)党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市直局以上单位、市管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委第一巡回督导组成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负责人,市委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编辑:朱尖;审发:袁燕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