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中学现霸王条款:入学前先交2万元订金

18.08.2014  14:10

  两天来,不断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岳阳弘毅新华中学补录小升初的学生,除了交4500元学费外,还得“自愿”交2万元订金。

  8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弘毅新华中学,有家长带着孩子正在交钱办理补录手续。在一份《2014年弘毅补录生协议》上写着:因社会就读需求大,而我校班额有限,应部分家长要求,我校特补录一部分学生,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和质量,迎接教育局的考核,特与补录生签订协议如下:补录生每生自愿交订金2万元到学校,学生正常毕业后,2万元订金退还给该补录生,不计息。

  补录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循《新生管理协议》,如有违反则自动转移学习环境,2万元订金不予退还。补录生如中途自行转学,2万元订金也在3年后退还,不计息。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认为,学校要求交订金的行为并不合理,但他又怕孩子不被录取,虽然不情愿但是也“自愿”交了订金。

  一些学生和家长认为,要求补录生交订金,有失公平,属于霸王条款。记者致电12358物价监督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