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东莞增新渠道 企业可推荐员工入户东莞

04.11.2015  15:24
原标题:企业可推荐员工入户东莞

  外来人才又多了一条入户东莞的渠道。 广州日报记者卢政摄

  东莞修订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昨起征求社会意见 增加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也将放宽年龄条件并降低职称门槛

  ●调整部分积分项目以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入户问题

  在东莞工作的外来人才将新增一个入户东莞的渠道!企业可通过申请自评资格,推荐员工入户。昨日,市人力资源局公布了新修订的《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增加了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且放宽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部分准入条件。

  与之前相比,新《办法》最突出的变化是将人才入户分成了三类:条件准入、积分制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符合准入条件、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或经企业自评且公示无异议的,可申请获取入户资格。

  所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是指企业可向当地镇街提出申请,获得自评资格,自主评选、推荐员工入户,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呢?首先,参评企业员工要具备申请入户东莞市的三项基本条件并在企业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这样就具备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基本条件了。

  然后,参评企业员工要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最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哪些企业可申请自评资格?

  新《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东莞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镇街重点发展企业等七类企业可申请自评人才入户资格。

  其中,前六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镇街重点发展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

   亮点

  变化一:

  员工入户决定权交给企业

  现行的《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于去年颁布,人才入户途径只有条件准入、积分制入户这两类。目前,企业虽可以自评员工技能提高员工职称,使其能享受入学、入户的优惠政策,但要达到高级工级别的才能按照东莞准入人才政策申请入户。初级和中级人才可获一定积分,通过积分申请入户。

  而新《办法》将员工入户的决定权下放给企业,企业按照相关条件直接推荐员工入户。

   变化二:

  部分入户条件放宽

  新《办法》放宽了部分准入条件,将条件准入的申请年龄统一放宽到50周岁,而调整前的准入条件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此外,还将职称类人才直入门槛从“中级职称”降低到“初级职称”,将“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从“本市院校”扩大到全省。

   变化三:

  优化调整积分入户项目

  积分制类人才入户的实施细则也修订了部分内容,对积分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包括精简与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重复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积分项目。

  市人力资源局透露,调整部分积分项目,将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的入户问题。主要是适当提高参保年限、在莞居住就业年限、镇街引导等指标对应的分值,使目标群体基本达到100分的入户分值。(李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