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入警36人,35人是“李鬼”?

13.09.201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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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在河南省公安系统最新一期的入警训练班上,河南封丘县一个县公安局36人入训,其中35人身份都“不合规定”——他们均为公安局内部的文职或临时人员,而训练考试只要合格就会被录用并报授警衔。在国家规定“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背景下,这也引发“违规入警”的质疑。

  按照相关规定,拟录用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而其公务员身份只有通过两条途径获得:第一,按《公务员法》第22条规定,被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招考录用;第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文职或临时人员,经省公安系统内部“训练考试考核合格”颁一个证,就能成为“新录用人民警察”,显然有违规定。

  公务员、警察的招录,有着严格程序,相关部门不可能不知情。可就在这个训练班,当地入册36人,却只有1人身份符合规定,要不是民众举报,这暗箱操作之举很可能蒙混过关。

  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么多不具备资格人员能直接跳过招录流程多个环节,直接进入“快车道”?当地有关方面称,此次入警培训的名单由省厅直接下发,县局只负责通知,受训人员属于何种身份,一时半会儿还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而对“入警”这事最该知情的当地人事部门,也表示不知情。这也颇显离谱:这是上面太武断,还是下面装“打盹”?

  在公职人员招录“萝卜招聘”“违规操作”频现的语境下,编制问题仍是个容易引发舆论炙烤的敏感话题。不是说,处在公安系统中的文职、临时人员不能“入警”,但他们“入警”必须经过正规招聘程序。就眼下看,当地有关部门面对违规入警的质疑,不能犹抱琵琶,应有正面回应,以打消公众疑窦。

  □印荣生(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