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蕉岭入选首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

14.12.2015  11:12
此次示范县建设要求项目区农田单位面积施肥强度减少10%,农药利用率提高10%,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

  本报讯  (见习记者李胜发)近日,省农业厅发布了第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名单,我市兴宁市、蕉岭县入选。

  据了解,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子项目,于2014年开始在惠州、江门两市试点。经过两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为加快试点成果推广,全面推进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农业厅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省分期分批创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按照县级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程序,确定了龙川、兴宁、蕉岭、海丰、陆丰、高州、化州、德庆、阳山等9个县(市)为第一批示范县。

  此次示范县建设要求项目区农田单位面积施肥强度减少10%,农药利用率提高10%,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化肥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农药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监测评估、能力建设、知识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