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

05.06.2021  13:31

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 和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

(第5号)

为进一步快速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我区定于6月5日至6月6日对全区户籍人口、来穗人员就地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一)请全区广大市民群众根据所在村委(居委)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预约采样的时间,有序到指定的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二)当日接种新冠疫苗(包括第一针、第二针)的,建议相隔24小时后再进行检测。

(三)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穗康码”,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四)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居家不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不适请打120热线。

二、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管控措施实施时间自2021年6月5日12时起。

(二)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等防疫措施。

(三)珠江街辖内文化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游泳场馆、水疗会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珠江街区域以外的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

(四)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设置穗康通行码(葵花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扫(亮)码等措施,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三、全区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科学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人员集聚,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5日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董业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