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交警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06.12.2016  09:33

按照公安部及省厅交管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梅州交警支队的工作部署,梅州兴宁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联合大坪镇政府、大坪中队走进大坪中心小学开展 “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2月2日上午,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联合大坪中队民警走进大坪中心小学,开展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学生观看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视频、上交通安全课、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卡”等方式,并结合农村乡镇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实际状况,向广大学生讲解了行人交通安全、自行车交通安全等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进而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性及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醒同学们在上下学时间杜绝“三不”: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随意横穿马路、不要搭乘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以及超员超载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从根源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活动中,还邀请了兴宁电视台《城乡一线》栏目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协同治理,营造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家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卡”书签,既精致又实用,深受同学们的喜爱。

(曾繁光 罗木君 编辑: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