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羊晚记者获提问机会

10.03.2016  11:48

  2016年3月10日上午,人大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举行,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林园向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提问。  汤铭明摄

  2016年3月10日上午,人大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梅地亚新闻中心举行,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林园向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提问。  汤铭明摄   四位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工作答记者问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云报道: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首先介绍了一年来全国各地地方立法的情况。从去年一年来,立法法修改给设区的市立法权以后,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给了设区的市立法权,但它有程序要求,需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认,确认的标准根据所辖的设区的市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需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分步骤地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时间。郑淑娜说,到2016年2月份,27个省、自治区当中已经有24个省、自治区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到21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级市,占到总数271个中的79%。

有记者问道,慈善财产怎么能够把它看住、用好,让善款实现善用?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表示,慈善行为的规范一靠自律,二靠严管,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比如为什么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还剩下多少钱等,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必须定期公开。除此之外,慈善法草案中还做了民政部门要监管、现场检查,要求对不合理的用处、支出作出说明等,对慈善组织本身提出要求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