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广东部分)的公示

26.10.2016  19:1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40号)的精神和要求,经我厅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贯彻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照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办法,切实履行按管理权限征询纪委监察部门意见和在本单位公示等手续,认真评选推荐,报经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拟对我省推荐的广东省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等5个单位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胡世清等8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詹礼愿等3名同志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详细名单简要事迹附后)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5日—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联系人:邓伟青,联系电话:020-86350757。

广东省司法厅

                                                            2016年10月25日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广东部分)名单及简要事迹

 

序号

拟表彰名称

拟表彰对象

简 要 事 迹

1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

广东省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

推行鹤城“大调解”模式成为江门市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工作做法被推广,“大调解”工作得到省委副书记马兴瑞以及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基础扎实,整体工作走在全市司法所前列,鹤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2011年、2015年连续两任所长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2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

为贵广、南广铁路、广佛肇城轨、肇庆新区等重点工程项目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保驾护航”受当地党委、政府肯定。法制宣传工作成效显著,鼎湖区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局连续三年被授予“鼎湖区区直机关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一等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3

广东省东莞监狱六监区

在集中关押和教育改造港澳台和外国籍罪犯方面成绩显著,监管秩序实现连续21年安全稳定。工作获来监参观视察的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等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员及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是省级现代文明监区,获评广东省工人先锋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4

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分所

在集中管理艾滋病戒毒人员方面成绩显著,8年来累计收治HIV感染人员5000多人,实现了无毒品流入、无非正常死亡等七个“零指标”;探索出HIV感染人员特色戒治模式,逐步打造了HIV集中管理品牌模式,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多次被新闻媒体报道,工作得省、司法部和厅、局领导肯定。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获评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5

广东省乐昌监狱

监管秩序实现连续19年安全稳定;出色完成机构改革、监区标准化、医院管理规范化、创建优秀团队等试点工作,为全省监狱系统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创建了5个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全省最多),艾滋病犯专管工作成绩显著;整体工作走在全省监狱系统前列。队伍近10年未发生执法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2014年获评全国监狱戒毒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连续5年获评全省监狱工作先进单位。

6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胡世清(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永和司法所所长

立足多民族地区,在患高血压病、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心脏安放支架的情况下,16年如一日坚守,带病坚持工作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00余件,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40多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工作成绩显著,获各方好评。曾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

7

成立(广东省阳春市司法局春湾司法所所长)

扎根基层司法所工作19年,办理调解矛盾纠纷各类案件1300多起、法律援助案件1000多件,深得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信任和好评。总结探索出“六心”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办法,实现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曾获评阳江市社会综治工作先进个人、阳江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8

何淑玲(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特类人员专管大队副大队长)

在管理女性艾滋病强制隔离戒毒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曾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能手,2016年4月获评“广东好人”。先后接受广东电视台“权威访谈”、《法制日报》、《跨越》等主流媒体杂志采访。2016年6-7月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合格党员先进事迹巡讲,个人事迹在全系统收到良好反响。

9

王步升(广东省四会监狱二监区监区长)

20多年来,一直扎根监狱基层一线,执着监狱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年年收获成绩,历年来获得全省监狱系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岗位排头兵,全省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个人等大小荣誉20多个,不断成长进步,担任监区长,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成绩显著,是新时期全省监狱系统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的标兵。2016年6-7月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合格党员先进事迹巡讲,个人事迹在全系统收到良好反响。

10

尹利红(广东省女子监狱狱政管理室副主任)

担任外籍犯监区监区长,在组织外籍犯专管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监区整体工作在单位领先;担任狱政室副主任,分管狱政安全,实现监狱持续监管安全,组织外调女犯5批上千人,确保安全无误,为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荣立二等功1 次、三等功5次,司法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表扬个人。

11

陈卓生(广东省番禺监狱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考取刑法学博士,2013年被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录用从事博士后研究;被司法部中国监狱工作协会评为“监狱理论研究专家”,在国际、国内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博士论文入选中国监狱协会博士文库;出版个人专著1本,合著4本。入选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的“双千计划”,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法理学、司法心理学课程,被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12

石海妹(广东省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副主任)

从业14年,办理公证案件数以万计,做到无错假公证,没有一件复查、投诉或诉讼。坚持为民服务,深受群众赞誉,是全省公证行业的标兵。曾获评佛山市十优公证员、佛山市行政服务先进窗口工作人员。2016年6-7月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合格党员先进事迹巡讲,个人事迹在全系统收到良好反响。

13

林美君(广东省汕头市法律援助处主任)

2006年以来,恪尽职守,倾力彰显法律公平正义,共组织全市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533宗,代书6761份,接受群众咨询137616人次。担任主任以来,市法援处获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其本人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14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詹礼愿(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拥有法学和应用经济学两站博士后,一级律师,是专家型律师、行业智库的领军人物。一直深入基层服务,从事10年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很好口碑,成立黄花岗街道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确保了稳定。10年来致力侨商公益服务,深受好评,成为全国屈指可数的专业侨务律师。曾获评全国优秀律师。

15

何丹智(广东意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有着40年党龄,曾在西藏工作过5年,2012年7月以57岁高龄(当时是全国当中年龄最大的,现已61岁)参加“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派遣到广西玉林市福绵区开展法援工作,已连续工作4年。一片丹心献法援,事迹感人。是2016年4月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全国“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获得者,获省律师协颁发的“1+1法律援助贡献奖。2016年6-7月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合格党员先进事迹巡讲,个人事迹在全系统收到良好反响。

16

谢四珍(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护士)

自1997年9月在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参加工作以来,20年如一日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大多数时间战斗在工作环境艰苦、任务繁重、风险系数高的罪犯监管病区,长期工作在艾滋病、肺结核、流行性传染病病犯医疗护理的第一线,面对困难主动担当,面对危险挺身上前,面对同事率先垂范,在平凡中坚守、坚持,忠诚监狱医疗卫生事业,获得各方好评。获评2010年度广州市卫生系统优秀护士;近4年连续获评单位优秀护士。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部署做好元旦春节中国广州政府